一是建立征管工作研讨会制度。每半月开展以科室为单位的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大讨论,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座谈,深入查摆、剖析日常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征管基础建设进行研讨。每月召开科室长征管工作会议,汇报征管基础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学习征管工作先进经验,对照先进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实施定期核实户籍信息机制。联络员对能够联系到的纳税人定期实施实地巡查,核实相关户籍信息,核查后,对有变化的户籍信息督导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将巡查记录及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放入户籍档案进行保存,确保纳税人户籍信息的真实、完整。对在巡查过程中确实无法找到的纳税人,在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公告,最大限度的降低执法风险。
三是实施税源管理年度评价机制。年初业务科室联络员根据纳税人的基础资料、重大财务事项变动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经营发展趋势、缴纳税收收入、税源管理的难点、税源管理的重点、年内采取的主要措施、年内接受的各类检查及结果,对所联络的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纳税评价报告,确定重点监控对象,实现对纳税人的针对性管理。
四是实施定期核实申报信息机制。联络员定期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实,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年初利用税源调查的时机,对纳税人的土地、房产信息进行全面的核查,对系统内明细申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按月对市局下发的国税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测算,确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以汇算清缴核查为契机,对纳税人申报的各类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