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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内控之网 消未起之患 ——国家税务总局“四维度”推行税务系统内部控制

2017-08-16 15:07:57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了《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制度》),对内部控制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控制内容、控制方法、控制手段和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为在税务系统推行内部控制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依据,标志着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全面启动。
  服务中心工作 强党建助发展提升高度
  国家税务总局自2009年起就以廉政风险防控为切入点,探索推行内部控制建设,是中央国家机关里较早开始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经过多年探索,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专项巡视后,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提出要将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作为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想法得到了中央巡视组领导的高度肯定。自此,内部控制建设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快车道”。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2017年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不断深化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目前,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都将内部控制建设列入了年度重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推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防控各类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紧抓狠推,戮力攻坚,确保今年取得新突破。
  树立风险导向 治未病保平安体现温度
  内部控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探索多元监督管理格局中走出的一条新路。与现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内部审计、执法责任制等事后问责的监督方式不同的是,内部控制能够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税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和方法,依靠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税务工作风险的事前提醒和事中干预,“医之于无事之前”,从而有效保护税务干部,破解“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行政管理难题。将税务工作风险前置,走出传统监督方式的窠臼,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技术逻辑出发点。
  实现“两权”覆盖 强管理严执法拓展广度
  据介绍,内部控制源于企业管理,而企业内部控制主要指向财务风险管理。因此,现行国内的政府内部控制,也多以经济活动、资产使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务管理以及机关事务等内部风险管理为主,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但税务系统推行的内部控制,将控制内容分为政策制定风险、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廉政风险,不仅规范了行政管理权,还规范了税收执法权,实现了“人、财、物、征、管、查”的全覆盖。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相比,税务系统内部控制范围显然更大,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多年内部控制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税务系统执法事项多、执法链条长的工作实际而作出的一项开创性制度设计,大大拓展了税务系统内控体系的防控范围和能力。
  细化风险指标 建制度搭体系挖掘深度
  按照工作设想,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的“四层架构”制度体系。其中,基本制度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专项制度是防控特定领域风险的专门制度;操作规程是防控特定领域具体风险的有关职责、措施、流程和程序的集合;管理制度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的制度或办法。上述制度从抽象到具体,由一般到特殊,将税务工作事项分解细化为一个个具体的风险指标,形成了一张横向覆盖所有业务种类,纵向适用于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四级机构的内控大网。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内部控制要真正落地生效,必须依靠信息化。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以“制度+平台”为方向,双线并行,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一方面,继续完善“四层架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支撑,着手建立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为打通二者之间的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还以专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依据,建立了10个内控指引,将风险指标转化为信息化业务需求,并将其内嵌到内控监督平台之中,从而实现对税务风险全时点的自动识别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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