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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岗位廉政责任制

2017-02-16 16:00:25 字体:【

  

 

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清廉地税
  县区级地税机关是税收工作的前沿、是服务的前台、是执法的一线,工作环节多、战线长、范围广。随着税务行政权力的下放,让基层地税干部手中的权力呈“金字塔型”分布,越往下越有自由裁量权,在工作中越容易出现执法风险和行政风险。当前,抓作风整治、抓反腐败正在向基层延伸、向身边靠近、向“小纪”聚焦、向主体问责,如果廉政建设搞不好,必将影响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省局适时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纪律行动”,持续增强广大地税干部的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全面提升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和成效,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东营分局在“纪律行动基础建设年”工作中,紧密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和税收工作实际,在推进岗位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大胆的尝试和探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构建了满足县区级地税系统廉政建设需求的“岗位廉政责任制”,努力夯实“纪律行动”基础,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清廉地税。
  构建岗位廉政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是重点。
  以“岗责结合、税廉融合”为总抓手,建立岗责体系,梳理权力清单、自由裁量权清单、工作清单,打造个性化的廉政台账,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岗责结合,就是以岗定责、以责排险、以险建制、以制保廉,闭环运行、循序渐进。结合县区局实际,将岗责体系和风险防控划分为两个层次、四个类别、三个等级,即分为机关和基层两个层次,机关岗责分为行政综合类和税收业务类,基层岗责分为税源管理类和纳税服务类,每个岗责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原则上对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核定认定、自由裁量权过大、评估检查以及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的岗位,确定为高风险等级;基本不承担上述职责的岗位,确定为低风险等级;其余岗位,确定为中风险等级。以业务流科学设置岗位,建立起“有岗有责、岗责一致、守岗尽责、失岗追责”的无缝隙覆盖的岗责架构。
  税廉融合,就是把纪律行动要求融合到税收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税收执法、征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税收工作和廉政建设融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融合,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融合,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融合等等。一是梳理权力清单,对机关和基层税务权力进行了细致梳理,共梳理权力36项,对每一项权力都本着“规范权力运行、简化办事程序”的原则,绘制出清晰规范的权力流程图,让每个人都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梳理自由裁量权清单,把治理和限制自由裁量权作为防控重点,集中对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违法事实情节认定、核定应纳税额、行政行为选择等4个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让每个人做到有权不任性。三是梳理工作清单,对每个工作事项都按照类别、岗位、业务流程、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细化分解,让每个人都明白底线和边界。四是建立岗位廉政台账,在梳理完备三个清单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每个岗位的税务人员这一个体单元,对每个人的岗、责、险、控进行精准定位、量身订制,建立个性化岗位廉政台账,让每个人的权力更好量化和自控。
  构建岗位廉政责任制,落实监督责任是保障。
  纪检组、监察室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漏洞,重点对减免税、发票管理、企业注销、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督察内审等工作的执法规范性和个人行为廉洁性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规范“两权”运行。一是按照纪律行动的要求,对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经过研究讨论,出台了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分局所有党支部中设纪检委员,接受市局纪检组管理和业务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向所有单位全面覆盖。三是出台了内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内控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办法中对税收执法权再监督再检查进行了具体明确,并结合办法推行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税源管理科实施日常评估分析,对达到需要税务检查标准的企业,选户推送到稽查局检查,稽查局在检查前必须先到监察室进行备案,同一个企业一个年度内只能检查一次,监察室在四季度对税源科和稽查局的评估检查工作,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样再检查,审核评估、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廉洁性;对督察内审执法疑点核实情况,监察室在每季最后一个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样再监督;对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监察室在二季度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再监督。四是对纪检监察内部工作人员,也建立了个性化岗位廉政台账,明确风险点,落实责任。
  构建岗位廉政责任制,规范制度建设是根本。
  结合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作废一些不适用的制度,修改一些需要更新的制度,重点规范建设一岗双责、作风整治、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一案双查、规范两权运行、内部监督等相关制度。目前已经建立了《东营分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民主议事规则》等制度。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增强干部职工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的意识,实现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纪律行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工作中,东营分局将继续深化完善岗位廉政责任制,最大限度防范纪律风险,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清风正气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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